龙南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启动龙南大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的公告
龙征启告〔2021〕1号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龙南大道建设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农村村民住宅的征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发布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面积、范围:面积约204亩,主要涉及龙腾社区兰山小组(详见征收红线范围图)。
二、征收目的:龙南大道及其相关项目建设。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土地征收按龙南市《关于调整龙南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龙市府办字〔2020〕6号)文件执行;房屋征收参照2020年阳明中学房屋征收标准(具体标准以市政府印发的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四、其他:
1.征收工作全面启动后,征收单位或委托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每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整个征收工作于2021年6月30日前结束。
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建、抢栽和抢装修。违者,依法一律不予补偿。
4.本公告公示期5天,即2021年1月25日至30日。
附件:征收红线范围图
龙南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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