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龙南市桃江河治理二期(渥江段)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农村村民住宅预征收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龙南市桃江河治理二期(渥江段)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依法征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发布预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主要涉及南亨乡东村竹头屋,西村新屋一、新屋二、新围、大营、龙头脑、水围、石坝、称沟湾等村小组(详见征收红线范围图)。
二、征收目的
龙南市桃江河治理二期(渥江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公告之日起,在拟征收区域(东村竹头屋,西村新屋一、新屋二、新围、大营、龙头脑、水围、石坝、称沟湾等村小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主要查清拟征收土地房屋权属、面积、地类、使用权类型、房屋结构以及家庭人口、户数等基本情况。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建、抢栽和抢装修,违者依法一律不予补偿。
2.本公告公示期5天,即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附件:征收红线范围图
2021年12月22日
征收红线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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