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素养、强化纪律意识的重要抓手,需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久久为功”。党员干部要写好党纪学习教育“标点符号”,确保政治清明、党风清淳、干部清正。
写好“学海无涯,学无止境”的省略号,在“常学常新”中守牢“政治生命线”。欲事立,须是心立;打最硬的铁,须是铁打的人。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国法学习能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然而,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国法学习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是“终生制”的“必修课”,因此,党员干部要以“学贵有恒,勤勉则进”的态度,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国法,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章章节节深学、条条段段细悟、字字句句研读,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学出坚定信仰、学出忠诚可靠、学出使命担当,切实把纪律意识融入血液,把对党忠诚注入灵魂,确保思想武装永远“不掉线”。
写好“三省吾身,反求诸己”的问号,在“揽镜自照”中守好“言行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纪律是一面“镜子”,唯有时常揽镜自照,照一照“衣冠”是否端正,德行是否有亏,经常对照《条例》回味细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纪律风险点,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方能知止存畏。现实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干部一旦缺乏自省的意识和勇气,就容易放松了自我要求,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最终步入万丈深渊,追悔莫及。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以党纪国法为镜,清醒认识违反党纪国法的沉重代价,不越雷池半步、不跨红线一寸。
写好“铿锵有力,奋楫笃行”的顿号,在“知行合一”中守护“干事基准线”。“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在于“学”,落脚点在于“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员干部要处理好“学”与“做”的关系,立足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持续以铁的纪律、铁的规矩、铁的行动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攻坚一线,下足真功夫、实功夫、硬功夫,不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在改革一线、为民服务中锤炼党性,在攻坚克难、披荆斩棘中检验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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