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事项名称及概要
决策名称:龙南大道东段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
主管单位:龙南市自然资源局
决策概况:按照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龙南大道东段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农村村民住宅。拟征收范围涉及里仁镇正桂村窑前等村小组,本次征收范围内涉及耕地等,共计约137亩(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龙南大道东段项目建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决策涉及的村、组,及对本决策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决策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龙南大道东段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龙南山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18770779107
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万象新城301室
电子邮箱:80362498@qq.com
2023年5月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