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事项名称及概要
决策名称:龙师附小(桃江校区)建设项目用地征收
主管单位:龙南市桃江乡人民政府
决策概况:按照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龙师附小(桃江校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拟征收范围涉及桃江乡水西坝村庵前、桥上、桥下、袁屋、李屋等部分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65亩(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龙师附小(桃江校区)项目建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决策涉及的村、组,及对本决策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决策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龙师附小(桃江校区)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4月13日。
五、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然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70719896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于都路南桥新村西3区1号楼501室
电子邮箱:1223140137@qq.com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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