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龙南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1 机构概况 机构设置与职能 / 市政府及各部门机关名称、职能配置、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2.机构职能。
2 领导信息 / 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信息,包括姓名、职务、照片、分工及简介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3.负责人信息。
3 法规政策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4.文件资料。
4 规范性文件 / 1.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2.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等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八)及时公开发布。
【3】《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第九条。
5 政策解读 / 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的解读材料;线上政策咨询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二)解读回应;
【2】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6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解读,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项;
【2】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7 专项规划 / 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及解读(如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项;
【2】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8 区域规划 / 本地区区域规划及解读,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项;
【2】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9 国土空间规划 / 国土空间规划及解读,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43号)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
【3】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0 行政管理与服务 清单管理 / 1.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及对应的责任主体等 ;
2.公共服务清单: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3.涉企收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定价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
4.其他清单:证明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六)推进管理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
【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四十四条;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65号)要求,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公布。
【5】《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局联发〔2019〕7号)(五)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委托事项、(六)集中公示下属单位收费事项、(七)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7】《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规范中介服务;
【8】《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140号)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进行了梳理及动态调整,并予以公布;
【9】《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10】《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1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一条;
【12】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1 决策公开 /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意见征集及反馈、听证信息、决策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条;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3】历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历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2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规范(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等)、办事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三、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13 /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项。
14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裁量基准和救济渠道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5 /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6 /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检查结果。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四)强化事前公开;
【2】《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三、重点任务;
【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8号)(九)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项.
17 政务服务 / 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的所有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提供明确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渠道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一)规范审批服务。
18 / 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一)规范审批服务。
19 财政信息 政府预决算 / 1.年度政府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2.年度政府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五条。
20 政府债务 / 随同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第六条。
21 部门预决算 / 1.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2.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五条。
22 财政专项资金 / 1.本级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2.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财办〔2022〕18号)(五)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财政部关于深人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127号)。
23
重点民生项目 / 1.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2.批准结果信息,包括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
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4.征收土地信息,包括征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征地批文、征地批后实施征地公告;
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
6.施工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结果、审查时限,设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信息,.施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信息、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信息;
7.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8.竣工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4
公共资源
配置
住房保障 1.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2.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
3.政府公租房资产存量、变动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4.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轮候对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及其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配租结果向社会公开;
5.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
6.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7.经过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乡村建设工匠名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公开重点;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4】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18〕106号)第三十五条;
【5】《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第二十七条;
【6】《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第二十四条;
【7】《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2023年9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 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25 农村危房改造 1.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一)突出公开重点。1.住房保障领域。
【2】《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村〔2018〕115号)二、重点任务(七)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3】《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十一条。
2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
27 矿业权出让 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
28 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
29 国有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
30 土地与房屋征收 1.征地信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一书三(四)方案”或农用地转用方案等;征地工作程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规定;
2.房屋征收信息。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七条;
【3】《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第三十一条;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
31 社会公益事业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
1.救助政策与标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的政策、标准、申请条件等;
2.救助对象与资金。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2 社会福利:
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的政策、服务项目、补贴标准、服务机构、申请流程、补贴结果、监督电话等信息.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规字〔2024〕5号)(四)加大政策宣传。
33 养老服务 1.养老服务补贴有关政策、补贴条件、标准及申领程序;
2.养老机构备案事项及流程、材料清单等信息、以及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结果;
3.养老服务业务信息,包括养老机构备案、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等事项,应明确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部门、办理时限等信息;
4.养老服务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9月1日民政部令第66号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34 公共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
2.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调解、法律查询、法律咨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信息;
3.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需求方案;
4.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微信号(含二维码),监管部门及联系电话和邮箱等,投诉邮箱、投诉举报途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八条;
【2】《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三、公开目录和事项标准;
【3】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赣司发〔2023〕7号)二、加强组织领导;
【4】关于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赣司律字〔2021〕13号)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四、进一步强化督导考评
35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
2.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3.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
4.接收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网络举报途径、接待场所和时间等渠道信息;
5.与举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举报范围和受理、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
【2】《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3月19日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
36 养老保险:
1.现行有效的养老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2.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3.查处的养老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信息;
4.被征地农民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人员身份的认定信息;
5.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7 工伤保险:
1.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3.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下称协议机构)名单;
4.工伤认定程序;
5.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1】《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
【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五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8 失业保险:
1.现行有效的失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3.告知失业保险金申领结果及有关事项;
4.告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情况。
【1】《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
【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五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9 医疗保险:
1.现行有效的医疗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2.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3.查处的医疗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信息。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40 生育保险:
1.现行有效的生育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41 医疗保障: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检查结果;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案件;
3.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接收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
4.经查实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医疗保障领域典型案例。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1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公布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已经2022年1月20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二十条;
【3】《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7月1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56号令公布 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三十条。
42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服务:
1.就业、创业法规政策、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2.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
3.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
4.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
5.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各方面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信息;
6.就业创业补贴发放信息;
7.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十八)加强岗位信息归集提供;
【5】《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1.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研判。;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意见》二、重点任务;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二)公开内容。
43 劳动保障与调解:
1.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业务流程、地址、电话、网址、电子信箱;
2.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和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以及劳动条件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和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变动情况;
3.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4.劳动保障年鉴、统计年鉴、劳动保障统计公报。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劳社部发〔2006〕2号)(九)机构、人事、财务方面;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92号)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号)第十条。
44 教育信息 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等;
2.义务教育学校名录,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3.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4.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
5.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与结果、学生评优奖励、优待政策、校园安全管理、控辍保学;
6.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职称评审、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特岗教师招聘;
7.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专项督查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三、突出公开重点(三)教育领域;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四)推进信息公开;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二、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深化信息公开;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6】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18〕2号
19.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
45 其他教育;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三、突出公开重点(三)教育领域。
46 公共体育 1.公共体育领域的政策与规划、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2.公共体育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3.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4.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公共体育设施机构名录及建设和使用情况,大型体育场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情况;
5.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指导性目录;
6.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三、突出公开重点(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47 救灾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救助等信息。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4】《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8 公共文化服务 1.公共文化领域的政策与规划、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2.公共文化设施机构名录及建设和使用情况,公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以及文博单位名录;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单位、活动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等);
4.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5.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情况;
6.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7.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8.文化主管部门拟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第十三条;
【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办办发〔2019〕139号)五、公开事项;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明确公开内容(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5】《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年5月28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
49 广播电视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2.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举报电话、调查结果;
3.列入警示记录的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信息;
4.未成年人节目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5.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地方具体实施配套标准、市县标准化目录)。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第三十九条;
【2】《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第二十九条;
【3】《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2019年2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第三十条 、第三十二条;
【4】《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广电办发〔2021〕404号)。
50 旅游 1.A级旅游景区基本情况:本地A级旅游景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所在地、等级及评定年份;本地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信息,包括景区开放时间、联系电话及临时停止开放信息;本地A级旅游景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等级及评定年份;
2.旅行社名录:旅行社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3.旅游厕所建设情况:旅游厕所建设数量及厕位数量;
4.旅游提示警示信息:旅游安全提示信息;旅游消费警示信息;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5.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旅游应急响应、热点问题处置情况;
6.旅游市场举报投诉信息:受理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式;
7.文明旅游宣传信息:文明旅游宣传主题及活动信息;旅游志愿服务信息。
【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六、公开事项
【2】《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51 卫生健康 基本医疗卫生;
1.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2.医疗服务、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
3.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一、进一步放宽准入(二)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情况;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三、突出公开重点(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8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
【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6月7日卫生部令第85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修订)第三十三条。
52 公共卫生;
1.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举报电话、公示片区责任监督员及监督职责;
2.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基本避孕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顸防神经管缺陷项、病媒生物防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医疗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要求、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3.区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情况及日常监督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函﹝2019﹞698号)。
【3】《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2020年)》(2020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
【4】《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8年)》(1996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14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三条 。
53 疾病防控:
1.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等信息;
2.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的处理结果。
【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五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54 市政建设 1.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应急维修等信息;
2.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标准、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
3.批准的城市绿线、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和其它联系方式。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
【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三十三条;
【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根据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三条;
【5】《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6】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1号)第二十八条;
【7】《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
【8】《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九条。
55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
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督考核结果;
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监督检查情况;
5.城市管理污水处理投诉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56 城市综合执法 1.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
2.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3.城市公共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共用管理、违法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相关信息;
4.市政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养护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第四十八条;
【2】《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
57 乡村振兴 1.政府直接落实的帮扶措施相关信息;
2.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信息。
【1】《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
三、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二)监测程序;
【2】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第四条。
58 涉农补贴 1.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的名称、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
2.本地区惠农补贴资金的总体发放情况,包括补贴项目、发放规模、受益农户数量等汇总信息。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4】《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20〕3号)七、补贴程序(三)拨付补贴资金;
【5】《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赣财办农〔2021〕2号)三、规范管理补贴发放。五、强化宣传补贴政策。
59 水利 1.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取用水信息:包括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取水听证,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地下水管理信息: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活动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档案;
2.节约用水: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情况;
3.河湖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管理范围。河道采砂管理: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禁采区和禁采期;不依法依规,降低划定标准人为缩窄河道管理范围,故意避让村镇、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整改情况。河长名单、河长公示牌信息,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4.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
5.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7.工程信息与运行安全:水库(大坝)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责任人,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8.农村水利水电: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排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运营情况、年度实施计划、建设条件、补助标准信息(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监督电话等);
9.农村供水工程: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
10.水旱灾害防御:防洪规划保留区,蓄滞洪区运用后的补偿对象、范围和标准,洪水预警信息、干旱预警信息;
11.水文管理: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基本水文资料;
12.水资源调度:本区域(流域)内调水工程引水量、调入水量:
13.水利科技:面向基层需求的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信息及推广情况,水利科普工作开展情况。
【1】《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十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2】《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4】《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四、工作安排(三)组织实施划界确权;
【5】《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第六条、第三十六条;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十四)加强社会监督;
【7】《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五)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十四)加强社会监督;
【9】《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五)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60 林业 1.本地区同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名单及其责任区;乡镇和村林长、副林长名单及其责任区;
2.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森林火灾信息;
3.古树名木认定信息并动态管理、古树群认定信息并动态管理。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十三)接受社会监督;
【2】《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三十条、第四十三条;
【3】《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十九条;
【5】《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1月17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条;
【6】《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5年1月3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5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0号公布 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第十条。
61 公共监管 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值班电话;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
2.本部门接报查实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
3.各类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相关领导批示情况、预防性措施建议等内容;
4.事故调查报告,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5.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6.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7.企业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结果;
8.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9.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
10.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九条;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十九)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6】《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90号)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7】《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 年 3 月 29 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7 年 7月 26 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9年 9 月 28 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2023 年 7 月 26 日江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五十条 。
62 市场监管与执法 食品药品监管: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药品零售合规指引;
2.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
3.食品生产经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疫苗监管监督检查情况(包含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医疗器械抽检信息(被抽检单位名称、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等)
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举报奖励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法〔2017〕125号)第二章公开的范围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食药监〔2017〕109号)(五)推进结果公开;
【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八十七条;
【6】《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市监办函(2019)111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8】《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赣府厅字〔2020〕49号)三、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一)持续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9】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依法实施举报奖励。
63 产品质量监管:
1.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
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3.在抽样前公开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第十二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64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1.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信息;
2.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十六条 ;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
二、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公开(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65 消费者权益保护:
1.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
2.消费投诉信息;
3.依据抽检结果公开的消费预警和提示信息。
【1】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22年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令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四条;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5年9月24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
第五十条。
66 市场准入及规则标准 市场主体准入及管理;
1.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
2.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检查结果;
3.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且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
4.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市场主体的公告;
5.错误的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撤销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67 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二、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公开(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68 价格与收费 1.建立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信息;
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定价依据等信息。
【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
【2】《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公布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第二十八条 ;
【4】《江西省价格监测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第四条。
69 信用信息 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括:
1.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4.行政处罚信息;
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654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2】《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价格领域信用建设;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十五)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三、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三)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和程序、(四)依法依规确定公共信用信息公开范围、(五)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公开渠道的统筹管理;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赣府厅字〔2024〕15号)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信息公开。
70 优化营商环境 1.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如稳岗扩岗、减税降费、助企纾困),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2.投诉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站等信息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
(二)加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
71 治安管理 1.治安状况:辖区社会治安形势、警情通报、典型案例、安全提示等(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警务信息的除外);
2.警务信息: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办事指南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2〕38号)第八条;
【3】《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4月9日公安部令第116号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条;
【4】《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2009年12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公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72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公开事项信息,包括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 《关于印发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公治安〔2019〕158号)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73 生态环境 污染防治: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包括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制定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及执行情况,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方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
3.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中区域范围,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4.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报告有关情况;
5.放射性污染防治(本地区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信息);
6.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信息;
7.污染源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情况等信息;
9.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
10.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记入社会信用记录,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11.曝光固废领域典型案例;定期公布环境质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一〇四号)第二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六号)第二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三、突出公开重点(五)环境保护领域。;
【8】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二)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9】《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二、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二)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
【10】《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环办厅函〔2019〕672号)
【1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
74 环境监督:
1.环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环境监督实名举报反馈处理结果信息,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具体工作安排、边督边改情况、有关突出问题和案例、督察报告主要内容、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督察问责有关情况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一〇四号)第三十一条。
75 环境监测: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2.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3.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4.本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污染源名称、所在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日期、监测指标名称、监测指标浓度、排放标准限值、按监测指标评价结论;未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原因;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年度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二、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三)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第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5】《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环办厅函〔2019〕672号)。
76 税收管理 税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9〕65号。
77 交通运输 1.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2.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3.将道路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4.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信息,道路、水路运输信息,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管理服务有关信息。
5.对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情况和业绩情况监督检查的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六条;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交办办〔2021〕75号)二、重点公开事项(一)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二)道路运输、(三)水路运输、(四)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五)其他依法依规应公开的事项。
78 统计信息 / 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定期发布地区生产总值、产业发展、人口、就业等主要统计数据及解读(如主要经济指标图解、数据动态分析等)。
2.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中产生的行业、领域统计数据(如教育、卫生、交通、环境等统计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十七条;
【4】《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国统办函〔2021〕574号)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79 审计信息 / 1.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布;
【3】《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第十四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
80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 领导干部任免职务、任免时间、任免文号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项;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八条。
81 招考录用 /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职位表、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四)项
【2】《公务员录用规定》(2007年11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2019年11月26日发布)第八条。
82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 1.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包括预案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时间、正文等(除涉密外);
2.应急预案实施和解读工作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二)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八、第二十九条。
83 预警信息 /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
2.宣传基本应急避险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
84 应对情况 /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进展、结果等信息,包括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处置措施、调查结果、恢复重建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
【2】《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85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结果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密外),包括建议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办理单位、办理时间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二、分阶段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86 办理总体情况 / 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吸收采纳情况,包括办理数量、办理过程、主要成果、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二、分阶段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87 公共企事业
单位信息
/ /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标准、价格收费、监督渠道等信息,包括服务目录、资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五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第二条、第七条。
88 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89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一、报告内容。
90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包含但不限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六条;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统一规范。
91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一、对象和内容。二、方式和时间。
92 监督保障 /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日常推进、培训、经验交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93 其他法定
公开信息
政府工作报告 / 市政府历年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八)推进结果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七条。
94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市政府及各部门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三十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95 政府会议 / 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其他会议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七条;
【2】《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023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二十条规定。
96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 1.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执行效果及跟踪评估报告;
2.公开深化实施“1269”行动计划、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提振消费、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化健康江西建设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进展信息。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 713号 );
【2】《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