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龙南市审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龙南市龙泉大道40号,电话:0797-3541526,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南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沟通,通过召开论证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全面、适时征求民意及各单位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任务540条,实际上传554条,已超额完成信息公开任务。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扎实落实管理公开。为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服务,我局结合实际,梳理权责清单,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23项,其中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利19项;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公示制度、审核制度。
3.科学规范厘清服务事项。根据省市要求,配合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及时承接省、市下放事项,组织人员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及服务指南进行规范调整,并在江西政务服务网站进行事项更新。
4.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一门”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门办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5.持续推进执行公开规范化。围绕2020年龙南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大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强对专项巡视和督查、审计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6.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审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财政信息”栏目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20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
2.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文件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积极梳理、编制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3.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各股(室)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分类公开概况信息、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等八个专题专栏,实时更新工作动态,提升政务动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我局安排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信息中心组织的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每月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任务,并根据第三方专业测评公司反馈的问题,及时对照公开检查结果进行更新、整改工作,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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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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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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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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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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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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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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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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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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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4650 |
1326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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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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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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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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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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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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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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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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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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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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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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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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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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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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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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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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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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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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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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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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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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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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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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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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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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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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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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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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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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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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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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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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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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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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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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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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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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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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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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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都有了进一步提高,但问题和不足也同时存在,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够深入。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审计局联系(地址:江西省龙南市龙泉大道40号,电话:0797-3541526,邮编:3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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