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xl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492号,电话:0797-3512073,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20〕49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决策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沟通,通过召开论证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全面、适时征求民意及各单位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一门”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门办理。目前,我局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确保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杜绝在单位和窗口间“两头跑”。
3.持续推进执行公开规范化。围绕2020年龙南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大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强对环保督察、专项巡视和督查、审计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依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单两库”,按要求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年度检查计划。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环保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并根据机构、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细化分解工作职能,落实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进一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2、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渠道,围绕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内容,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信息587条,尤其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4、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部署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核对,2020年度我局没有印发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市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我局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业务培训方面,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工作考核方面,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每月定期排查,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加强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社会评议方面,我局把监督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责任追究方面,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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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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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7 |
2 |
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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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6 |
1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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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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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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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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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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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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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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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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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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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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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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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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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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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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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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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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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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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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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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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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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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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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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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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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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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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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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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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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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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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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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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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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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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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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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有序,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广,具体体现在公开内容单一,仅限于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共服务类等。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途径还需进一步多样化。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不够熟练。
改进情况: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气象政务信息,准确、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培训的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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