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果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果业局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jxln.gov.cn/lnxxgk/c101564/lister.shtml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果业局联系(地址:龙南市金水大道中段,电话:0797-3517079,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果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沟通,通过召开论证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全面、适时征求民意及各单位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扎实落实管理公开。按照《条例》规定,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其中概况信息类(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本级政府(部门)介绍)3条、文件类4条、发展规划类(包括发展规划、工作计划)1条、工作动态类(包括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统计数据)230条、人事信息类(包括人事任免、表彰奖励)1条、财经信息类(包括“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2条、年度报告类1条。
3、科学规范厘清服务事项。根据省市要求,配合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及时承接省、市下放事项,组织人员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及服务指南进行规范调整。
4、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一门”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门办理,确保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杜绝在单位和窗口间“两头跑”。
5、持续推进执行公开规范化。围绕2020年龙南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大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强对环保督察、专项巡视和督查、审计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6、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果业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以增进公众对果业工作的了解。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财政信息”栏目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并根据机构、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细化分解工作职能,落实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进一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2、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渠道,围绕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等内容,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4、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部署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核对,2020年度我局没有印发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我局设有“龙南果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果树种植技术及相关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信息发布严格按照程序审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工作衔接到位、专人负责,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范围有限。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果业信息的知晓率。二是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力量不足,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均为兼职,担负的其他工作任务重,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我局将明确专职人员,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南市果业局
2021年1月3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