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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南市2024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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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的导向性、针对性、激励性,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稳定农民生产效益,参照《龙南市2023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龙府办字〔202310号)激励落实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从事粮食生产的一般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奖补项目及标准

(一)粮食种植奖补。按照“谁种谁得、多种多得”的原则,鼓励发展规模化种植,种植中稻、再生稻的不予奖补。对种植双季稻50不含以下的,奖补150/亩(其中早稻100元,晚稻50元);对种植双季稻50100不含的,奖补250/亩(其中早稻150元,晚稻100元);对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的,奖补350/亩(其中早稻200元,晚稻150元)。脱贫户、监测对象种植双季稻享受产业奖补政策,不重复奖补本项政策由乡、村承担翻耕和育秧且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奖补到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双季稻种植奖励。鼓励发展“双季稻”栽培,对种植双季稻(早稻+晚稻)的种植主体按照晚稻面积奖励100/亩。

(三)早晚稻集中育秧补助。对在龙南市范围内开展早晚稻育秧3亩以上(含)并兜底托管种植的村集体给予2000/亩奖补(秧田面积的认定:按培育种植30亩大田用秧折算为1亩秧田进行奖补;也可用播种量来折算大田面积,按亩均3.5斤用种进行计算),每村早晚稻育秧奖补各2万元封顶。

(四)农机购置累加补助。对购置国家补贴范围内农机具发展水稻生产的村集体、育秧中心(点)、农事服务中心,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再由市财政统筹资金进行本级累加补足购机总额的50%

三、奖补发放程序

(一)核实种植奖补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对“双季稻”种植面积、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

村组对种植的早稻、晚稻面积逐田块登记录入种植业信息管理系统,田块编号按照行政村+数字进行编写(如:红杨村,编码则是hyc001,并填写《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补助申报表》(附件1),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后上报乡镇。〔完成时间:早稻2024515日前,晚稻2024815日前〕

2.乡镇复核

各乡镇对行政村上报的水稻种植面积进行汇总,结合本乡镇水稻种子购买和种植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或组织人员抽查审核,确定奖补面积无误后,填写《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经各乡镇核实后填写《2024年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登记表》(附件3),由市粮食生产督导小组对督导乡镇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早稻2024525日前,晚稻2024825日前〕

3.市级抽查

采用GPS测量仪、测亩易、种植业信息管理系统等手机APP对各乡镇的早稻、晚稻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查,随机抽查一个村“全覆盖”形式核算种植面积及核实比例,以所抽村平均核实比例最终核定各乡镇水稻种植面积。〔完成时间:早稻202465日前,晚稻202495日前〕

(二)核实购机补贴。“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龙南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市农字〔202121号)精神,确保购机累加补贴资金申请与农机购置补贴中的国家基本补贴紧密结合。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果,对已经获得国家农机购置基本补贴的累加补贴对象进行逐一登记,填写《2024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附件4),并按方案要求对累加补贴的机具逐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补贴对象签字并加按手印,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核实意见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三)发放奖补资金。根据市级核定的早稻、晚稻种植面积,计算每户早稻、晚稻种植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市财政统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产油大县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中安排并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拨付。粮食种植奖补实行早稻先行奖补,可对种植早稻的种植主体在4月份先行支付50/亩奖补资金;为缓解种植大户农资压力,可对种植10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在早稻抽穗期6月份支付100/亩奖补资金,其余奖补资金验收后支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用好粮食生产各项奖补政策,保障粮食种植户生产收益,提高种植户的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

(二)强化监管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任务完成情况监督,对粮食生产奖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奖补面积及奖补金额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市财政局要及时审核拨付资金,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各乡镇、村、组要对奖补对象和奖补面积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对在实施奖补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奖补资金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做好各项奖补政策的台账管理,对办理奖补项目的材料报表要全部整理归档。

(四)强化公示监督。严格落实奖补资金公示制度,各行政村早稻、晚稻等种植面积、奖补金额必须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保存好公示图片备查。

附件:1.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补助申报表

2.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

3.2024年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登记表

4.2024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附件1

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补助申报表

        乡(镇)(盖章)                                                           

序号

行政村

村小组

田块编号

种植面积(亩)

备注

1

2

3

4

5

核实登记人员(签字):         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附件2

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

                      镇、管委会)盖章                             单位:亩、元

基本情况个、户、人

种植50亩以下面积

奖补金额

种植50亩(含)-100亩面积

奖补金额

种植100亩(含)以上面积

奖补金额

总面积

总金额

备注

编号

行政村名称

小计

户数

合计

乡镇主要领导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人电话:


附件3

2024年早晚稻集中育秧面积登记表

乡(镇、管委会):                                            

序号

主体名称

育秧点名称(地块名)

育秧面积(亩)

折大田面积(亩)

备注

合计

注:此表于410日前上报至龙南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站邮箱:lnsnjg@163.com

督导组:                乡镇分管领导:          核查时间:

附件4

2024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登记核实表

序号

机具种类

购机总价(元)

上级补贴金额(元)

需本级财政累加补贴金额(元)

购机人    (行政村)

备注

合计

龙府办字〔2024〕12号 关于印发《龙南市2024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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