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预算公开>2022年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访问量:

附件1: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2022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以三定方案为准)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全卫生健康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 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卫生健 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协调推进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全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八)负责全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我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指导全卫生健康工作,统筹推进全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制定和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保障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全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全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承担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全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十八)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龙南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艰苦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l.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 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 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加强对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与联合处置。

5.与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 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主要指所属单位情况、编制情况、人员情况)

龙南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稽查、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提案建议回复等工作。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 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统一战线、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疆、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表彰。指导所属单位人才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

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 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负责全各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工资绩效发放、编报乡镇卫生院预决算、各项资金指标申拨、各类报表及数据汇总,审查核实乡镇卫生院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乡镇卫生院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做好乡镇卫生院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负责健康龙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 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赣南苏区卫生健康事业振兴发展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全卫生健康规划、项目的实施。

(二)医政医管药政股。负责拟订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承担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转交或现场审核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组织协调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和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 究,负责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落实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职责,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 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 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和组织查处计划生育“两非”案件。负责全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负责拟订和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

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全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科研工作。指导、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三)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行业健康扶贫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 政策措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规范,督促指导、促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区域性医疗(健康)养老中心、健康旅游等产业发展。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 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受理计划生育信访、政策咨询。负责再生育审批、性别比综合治理。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负责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重大疾病、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应急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 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指导推进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抓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作风建设)、老年协会、群团工作。

龙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股级职数4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部分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5221.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1.76万元,较上年增加2022.2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79.45万元,较上年增加2279.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5221.21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5.08万元较上年减少3183.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0万元,较上年增加2.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8.48万元,较上年减少3210.5万元。项目支出490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06.13万元,包括卫生健康支出2626.68万元,较上年增加2626.68万元;其他支出2279.45万元较上年增加2279.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卫生健康支出2915.16万元,较上年减少58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0万元,较上年增加26.6万元;其他支出2279.45万元,较上年增加2279.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经费296.18万元,较上年减少266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25万元,较上年增加6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3万元,较上年减少2689.16万元;公用经费18.9万元,较上年减少519.9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减少98.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41.76万元,较上年减少557.2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卫生健康支出2915.16万元,较上年减少58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0万元,较上年增加26.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41.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57.22万元,下降15.93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2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54号)。

3)实施主体: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4)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1]8号)。

5)实施周期:按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县级配套资金为1136000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助力国家脱贫攻坚,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产出数量指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任务人数为280980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人数16016人, 新生儿访视任务人数2700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任务人数25953人,早孕建册任务人数2400人,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人数20568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人数17900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人数4800人。产出质量指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需6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需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需6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需95%。效益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要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36.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36.12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招商安商及上级来访进行接待,设置了接待审批制度,点菜不点海鲜野味以及高档菜肴,避免舌尖上的浪费,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36】2022年卫健委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304001)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绩效目标表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