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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 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17 17:5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审计局对龙南市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组织开展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以及14个乡镇等34个部门单位的审计项目。审计着力揭示各方面的突出问题,发挥审计在维护民生、惩治腐败、资金安全、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项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龙南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和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高度重视财政收入质量及财政支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理财,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21年本级财政收入27.02亿元,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3.56亿元,增长15.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4.75亿元的109.83%;比上年15.3亿元增收0.9亿元。基金预算收入12.8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8.39亿元的45.3%,比上年5.53亿元增加7.3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2亿元,占年初预算24.72亿元的158.58%,比上年37.87亿元增支1.33亿元。基金预算支出15.96亿元,占年初预算31.93亿元的49.98%,比上年11.2亿元增加4.76亿元。

(一)本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预算收入16.2亿元,返还性收入2.11亿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8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92亿元,上年结余0.6亿元,调入资金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7亿元,收入合计59.32亿元。一般预算支出39.2亿元,上解支出2.02亿元,债务还本支16.4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支出合计59.16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年终滚存结余0.16亿元。

(二)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12.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4.62亿元,调入资金0.3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16亿元,基金收入合计38.0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15.96亿元,上解支出0.22亿元,调出资金8.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6亿元,基金支出合计37.38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当年基金收支平衡,年终滚存结余0.7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42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4亿元,完成年初预期的88.84%,其中:保险费收入1.67亿元,利息收入0.09亿元,财政补贴收0.88亿元、委托投资收益0.07亿元、转移收入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6亿元,完成年初预期的103.6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59亿元、转移支出0.0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0.14亿元,滚存结4.85亿元。

二、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规范。

部分预算项目未根据以前年度执行率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科目2020年初预算80355万元,年内拨付45308万元,执行率明显偏低,但2021年预算编制未相应减少预算安排,年初预算267259万元,年内拨付99404万元,执行率37.19%。

2.无预算安排支出。

存在无年初预算安排支出的现象。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科目年初预算安排为零,实际列支2020年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业务经费256万元、2020年稽查经费10万元。

(二)决算管理方面

1.总预算调减预算支出规模。

2021年12月,“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调减38472.93万元,挂“其他暂付款”科目。

2.列支挂暂存款。

2021年6月,“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列支11406.06万元,挂“其他应付款-其他暂存款-2021年列支挂暂”科目。2021年7月,冲减6月份列支挂暂存10406.06万元。20218月份19#凭证显示,冲减6月份列支挂暂存1000万元。

(三)预算收入执行方面

1.混淆预算级次,虚增预算收入。

(1)非税户(01):2021年5月“暂存款-各卫生院收入”显示:将642.6万元卫生院收入缴入国库,“其他缴入国库的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入”,属于虚增收入行为。

(2)2021年度龙南民管局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将向企业收取的信用担保费10.16万元缴入国库,其中:以前年度结转3.5万元,2021年缴入6.66万元(龙南县弘林印花厂缴入1.3万元、蓝晶灵工艺品(龙南)有限公司缴入1.6万元、兴达建材销售公司缴入3.76万元。

经延伸至市工信局(原民管局下属担保中心于现已合并至市工信局),原民管局下属担保中心收费依据为《龙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公司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发〔2004〕13号),该方案显示此项收费属于营业性收入,不在预算收入目录内,不应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缴入国库。2022年已停止收取该项费用

2.预算收入应缴未缴国库。

(1)非税户01:“暂存款-国土局-国土局出让金”年末累计余额42253.14万元(当年新增收补缴土地价款988.67万元);“新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末余额累计692.48万元;“暂存款-罚没收入"年末余额累计3175.4万元,共计46121.02万(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692.48万元、罚没收入3175.4万元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2)自2021年11月龙南市城区道路智慧停车收费启动以来,龙南公共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计取得营运收入(2021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16.02万元,按照财政部制定的《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显示,该项收入属于预算收入,截至审计日止,该项收入留存至龙南公共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缴入国库。

(3)利息收入应缴未缴国库。精准扶贫帮扶资金专户、校建资金专户等17套财政专户2021年累计利息收入应缴未缴国库362.26万元。该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四)预算支出执行方面

1.违规扩大支出范围。

2021年,动用预备费3000万元,用于本级追加各项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动支预备费8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动支预备费11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动支预备费40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动支预备费602万元。

2.基金列支一般公用经费。

市财政局总预算账套反映,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科目安排一般公用经费支出。例如:2021年12月,列支了两江四岸征地拆迁考勤奖4.19万元。

3.截留预算支出资金。

2020年,在一般预算支出将教育支出1621.7万元挂“暂存”,未按规定及时支付使用,截至2021年底,该笔支出仍有1411.2万元未列支到位。

4.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

(1)2021年9月,非税户(02)向江西省赣南医学院教育基金会转付一笔30万元款项。名目:支持赣南医学院人才培养项目资金。此项支出作为当年应列支出事项,应纳入预算支出管理,而不是在预算外做“暂付款”处理。

(2)2021年度非税户01户、02户“暂付款-土地收储中心科目显示,共缴交上级财政城市建设用地报批费2165.06万元。此项支出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列事项,应纳入当年预算支出管理,而不是在预算外做“暂付款”处理。

5.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

总预算3月拨付“应对疫情稳定经济专项资金”1000万元至非税户(01),该资金截至年末尚未分配使用。

(五)其他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会计核算科目使用不准确。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显示,将委托投资运营资金做支出科目,会计核算科目使用不准确。如:2021年3月,将城市居保基金委托上级投资运营资金4000万元,做“基金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科目;2021年6月,将城乡居保基金第三批划转省里委托投资运营资金2902.43万元,做“上缴上级支出”科目该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

(六)部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共延伸审计了市乡村振兴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

市乡村振兴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均存在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造成预算执行数远大于年初预算的现象。例如:市城管局2021年年初预算支2087.49万元,预算执行数为7763.6万元,预算执行数远大于年初预算数。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严格。

市乡村振兴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5个单位均存在年初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以及预算执行不到位现象。例如: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年初无预算采购一套监控设备3.58万元;年初预算采购复印机、打印机、电脑未执行采购。

3.未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1)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均存在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较前两年不降反升现象。例如:市城管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2.4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2.4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5.1万元,同比增长213.57%。

4.预算安排不细化。

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中其他资本性支出6141万元,其中本级专项扶贫资2700万元,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41万元。但是在2021年预算公开中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5.绩效评价不够真实、准确。

市城管局未对其2021年度的33个工程项目进行逐一项目自评,而是简单打包成一个整体进行自评价,且评价不尽真实、准确。例如:一是评价描述为33个项目完工率100%,而实际上其中的市西河湿地(生态)公园项目当年并未开工;二是未体现经济效益指标,未对其拨款支付情况进行对应描述、衡量

6.项目实施后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9、10月拨付给渡江镇政府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名称:渡江镇获评全省综合减灾示范乡镇),审计发现该项目实施后,未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未开展绩效自评。

7.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涉及金额454.36万元。

因资金不到位、施工方未申请拨付等原因,2021年市城管局共有10个工程项目已竣工结算但未付清工程款项,涉及金额454.36万元,其中:付款进度为0的项目2个,涉及未付金额32.29万元;付款金额未达97%的项目有8个,涉及未付金额422.07万元。

8.签订合同未缴纳印花税。

从抽查市城管局2021年期间11个工程项目合同情况显示:11个合同共计金额2062.23万元,均未见缴纳印花税的情况。

9.会计核算方面。

经查看市城管局固定资产卡片以及单位执法用车实际车辆数情况显示,存在使用的2辆摩托车(赣BL5V41、BL2V90)未纳入固定资产登记情况,造成账实不符。

10.部分交通专项补助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2017至2021年期间,上级财政拨入“摩托车养护费”、“农村公路奖补”、“农村公路养护补助”、“通村公路补助”、“危桥改造补助”、“窄路面拓宽改造补助”、“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助”、“路网结构改造补助”、“水毁抢修补助”等专项资金合计5964.09万元至市交通运输局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账户936007010006348891),市交通运输局累计支付2048.77万元,2021年期末余额3915.33万元。上述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独立核算,未纳入市财政局预算、国库统一核算。

11.资金结存已满三年未使用。

市交通运输局邮储专户明细账及交通专项资金台账显示,市交通运输局2017至2018年收到“2017年6-12月摩养费”、“2017年通村市级补助”、“2017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补助”15项上级专项资金合计1998.03万元,截至审计日止,累计使用550.29万元,结余1447.74万元,资金结存未使用已满三年。

12.市交通运输局使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发放绩效奖金。

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12月使用“2021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赣财预指〔2020〕84)”54.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2020年综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奖。

13.未专项使用预算资金。

2022年4月25日审计2021年度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表时发现2021年安排了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5万元,经查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财务账,未发现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支出。

三、部分市直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共实施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以及14个乡镇等34个部门单位的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预算收支、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

一些有待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扩大支出29.54万元;

2.三公经费控制不严;

3.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89万元;

4.违规发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通费等48.45万元;

5.违规列支春游活动景区门票0.62万元;

6.利息收入应缴未缴国库1.64万元;

7.个人长期占用财政资金利息未入单位财务账0.09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3.63万元;

2.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不到位,造成资金滞留12.35万元。

(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方面的问题

1.把关不严,造成多付工程款0.48万元;

2.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

3.建设项目未充分发挥其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4.违规列支工程税费4.04万元;

5.应收未收运营费、地皮款等150.18万元。

(四)财务管理和内控方面的问题

1.单位财务内控不严,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2.机关食堂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列支、内控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3.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白条抵库现象;

4.财务报账程序不规范;

5.存在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申请审批程序不规范的现象;

6.多付、重复列支费用1.4万元;

7.设备采购程序不规范;

8.应缴未缴工会会费0.18万元;

9.违规开具大额发票;

10.会计核算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

四、夹湖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任职前期未禁止辖区的禁养区养殖行为。

2.对辖区内河道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垃圾下河现象3.土地开发和增减挂项目新增耕地存在部分撂荒情况。

4.受污染地块未按要求安全利用。

五、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情况

着力工程结算审计,更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2021年度,市审计局加大政府项目工程决算审核力度,全面完成全市重点项目、扶贫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582个,送审金额达16.71亿元,核定金额15.72亿元,核减金额0.99亿元,核减率达5.92%。有效节约了政府资金投入,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控制了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等现象。

六、审计建议

(一)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增强预算的约束性。

(二)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统筹拓展绩效评价覆盖广度、深度,强化绩效意识,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评价结果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各预算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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