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亮同志并龙南市第二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龙南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龙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龙南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6日起,对张东亮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张东亮同志及龙南市第二中学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黄瑶担任,成员包括廖惠、杨慧琪、曾榆涵。
附件:1.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江西省审计厅文明审计要求
中共龙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龙南市审计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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