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建设单位: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厂房、仓库和宿舍等面积共计23600平方米。拟购置搅拌釜、消泡釜、高温干燥炉、收卷机、流涎模具等设备,主要工艺为聚酰亚胺前驱树脂浆料合成(聚合反应)、静置消泡、流涎涂布干燥、双向拉伸高温成型、退火、检测、收卷、电晕、分切、包装;建设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16条,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700吨聚酰亚胺系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屹东
联系电话:186515909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复冲
联系电话:0797-84013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赣州慧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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