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关于印发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2〕2号)、《关于公布赣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2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南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公开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请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根据规定统一收集管理决策各环节形成的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完整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龙南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及时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目录予以调整。
附件:龙南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龙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是否听证 |
决策完成时间 |
1 |
《龙南市稀土产业发展规划》 |
市工信局 |
否 |
2024年12月 |
2 |
《龙南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
市工信局 |
否 |
2024年12月 |
3 |
《龙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市住建局 |
是 |
2024年12月 |
4 |
《龙南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市自然资源局 |
是 |
2024年12月 |
5 |
《龙南市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实施方案》 |
市教科体局 |
是 |
2024年12月 |
6 |
《龙南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 |
市教科体局 |
是 |
2024年12月 |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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