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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 答 复

来源:龙南县民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7-22 17:08:35
尊敬的叶显文、月梅、王建、廖永红、唐月宾等代表: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社区)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一直对基层村(社区)干部非常关心关爱,非常认可基层村(社区)干部的努力和辛勤付出。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提高基层村(社区)干部待遇作为稳定村(社区)干部队伍和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重要手段之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于2019年7月1日起,村(社区)书记、主任基本报酬提高至3000元/月,一般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提高至2400元/月。今后,我县还将建立村干部报酬随着全县劳动力水平收入增长而自然增长的机制,实行基本报酬、绩效工资、各类补助相结合的模式,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水平,提升基层村(社区)干部的工作认同感。
再次感谢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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