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全市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警报。
2.市防火办落实专人定期查看国家卫星监测图像。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组织实地核查,半小时内反馈市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市、龙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有关防灭火要求,强化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冬至、元旦期间,全面停止炼山、疫木除治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已经审批的特殊用火也不得在上述期间实施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全市“两长两员”全员到岗到位,确保节假日期间有人网格巡查,落实“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高压管控措施。各乡(镇、场、管委会)、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五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
5.各卡点安排专人开展定点宣传,收缴火种,加强对进山、上坟祭祀等进山人员的宣传管理。
6.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要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制定冬至、元旦期间扑火专项预案,留足人员,充实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市政府分管领导、应急管理局局长、林业局局长、防火办主任和乡、村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3.市专业队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严阵以待。
4.冬至、元旦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市防火办将对各地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乡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市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防火办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命专业队赶往扑救并按程序向相关领导汇报。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发生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调集其他乡镇半专业队增援,必要时向赣州市森防指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火灾发生地所在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并建立前线指挥部,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市专业队和火灾发生地所在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周边乡镇半专业队为第二梯队,以其他乡镇半专业队和上级支援队伍为第三梯队。
2.跨区增援力量。本市力量不足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赣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支援。
(四)火场指导
对发生在重要敏感区域及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组长:赖阳松(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倨群(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钟愉呈(市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长)
火场指导二组:
组长:曾胜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钟晨辉(市应急管理局副科干部)
叶月胜(市应急管理局防灭火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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