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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气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1-03 09:34:00


龙南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监管,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修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建设“党建强、产业旺、城乡美、百姓福”明珠市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装备精良、技术先进、指挥科学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到2035年,力争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进入赣州市内先进行列。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一)强化农业生产服务保障。科学调整抗旱、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大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编制人工增雨抗旱防雹服务作战图。加强以水稻为主的粮食作物和茶叶、脐橙、油茶、蔬菜等特色优势经济作物生长关键时节的灾害监测。农业农村局和气象局要加强联合会商,加大作业力度,促进粮食稳产增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管委会)〕

(二)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常态化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并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蓄水、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龙南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乡(镇、场、管委会)

(三)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加强部门间灾害风险和灾情信息共享,完善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切实提升应急减灾型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演练和联动工作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乡(镇、场、管委会)

三、推进基础业务能力建设

(一)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监测能力。依托我市现有气象观测站点,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监测精密的“天—空—地”云水资源立体监测网,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基于部门行业需求,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建设1个以上标准化人影作业点2个以上地面碘化银发生器,配套建设相关安防设施以及气象观测设备。逐批更新落后和老旧装备及作业专用车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场、管委会)〕

(三)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能力。加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融合,依托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建立具有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等功能的作业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五段式”实时业务,细化业务流程,作业实施实现“定点、定时、定量”转变。〔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四)加强人才和作业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水平。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充分保障合理待遇,确保作业队伍稳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四、加强安全管理建设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安全责任措施落地落实。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能力评估和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定工作,提升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管委会)〕

(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严格落实作业公告、空域申请、射界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管委会)〕

(三)提高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水平。全面实施作业装备设备安全技术提升行动,加快引进高性能作业装备,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加强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应用,实现火箭发射系统安全锁定装置加装率达到100%,并对作业场所、作业实施、装备弹药运储进行实时远程监控和风险监控预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

五、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市人工影响天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工作规则统筹协调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划布局、政策法规、安全监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财政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优化投入结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建立受益行业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

(三)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内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教育,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协、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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