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28 11:04:00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赣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91号)要求,在全统筹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龙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情况,删去市林业局主管的“人工繁育、出售、利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事项。

二、根据《赣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由市发改委主管,行政审批实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教科体局主管实施。同时将市教科体局主管的许可事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四、根据《赣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市财政局主管,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实施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实施。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龙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严禁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本清单公布后,《龙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自行失效

附件:龙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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