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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4-03 15:22:00

为认真贯彻落实《龙南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龙南,龙南市法宣办决定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有效提升普法实效,提高龙南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征集时间、方式

2023年4月5日-5月25日,“以案释法”作品统一发至市法宣办邮箱:lnxsfjfxg@163.com。

三、活动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和相关工作规则的情形。不得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妨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不得引发舆情事件或者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二)规范性原则。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说理清晰、表述规范。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涉及案件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三)科学性原则。要结合办案实际,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科学选择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的案件。

四、活动任务

(一)典型案例确定。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的案例应是已经办结的案件。

可重点选择以下案件作为以案释法案例:

1.通过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案件;

2.通过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

3.通过以案释法,有利于促进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案件;

4.通过以案释法,有利于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

5.通过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龙南建设的案件。

(二)典型案例报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图文并茂的典型案例或者普法短视频(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于5月25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发布。由市法宣办统一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形式,及时发布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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